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窃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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窃读记
窃读记
林海音
转过街角,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,闻见炒菜的香味,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,我松了一口气,放慢了脚步。下课从学校急匆匆赶到这里,身上已经汗涔涔的,总算到达目的地--目的地可不是饭店,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。
我边走边想:“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?那本书放在哪里?左角第三排,不错……”走到三阳春的门口,便可以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地挤满了顾客,我可以安心了。但是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?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,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。
我跨进书店,暗喜没人注意。我踮起脚尖,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,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,哟,把短发弄乱了,没关系,我到底挤到里边来了。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,我的眼睛过于急切地寻找,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,从头来,再数一遍,啊!它在这里,原来不是在昨天那位置上。
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,仍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,专候我的光临。我多么高兴,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,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,还有一双巨掌,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,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:“你到底买不买?”
声音不算小,惊动了其他顾客,全部回过头来,面向着我。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,羞惭而尴尬,涨红了脸。我抬起头,难堪地望着他--那书店的老板,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。店是他的,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。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,悲愤地反抗了一句:“看看都不行吗?”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!
在众目睽睽之下,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,脚跟后面紧跟着是老板的冷笑:“不是一回了!”不是一回了?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,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。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?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!
曾经有一天,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,窗里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,欲望推动着我,不由得走进书店,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。也许是我太矮小了,不引人注意,竟没有人过来招呼,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,慢慢读下去,读了一会儿仍没有人理会,而书中的故事已使我全神贯注,舍不得放下了。直到好大功夫,才过来一位店员,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,像煞有介事地问他价钱,我明知道,任何便宜价钱对于我都是枉然的,我决没有多余的钱去买。
但是自此以后,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读书的门径,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“文化街”,这里书店林立,使我有更多的机会。一页,两页,我如饥饿的瘦狼,贪婪地读下去,我很快乐,也惧怕,这种窃读的滋味!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,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,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,若无其事的走出去,然后再走入另一家。
我希望到顾客正多着的书店,就是因为那样可以把矮小的我挤进去,而不致被人注意。偶然进来看看闲书的人虽然很多,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儿从不买一本的,实在没有。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,真像个小偷似的。有时我贴在一个大人身边,仿佛我是与他同来的小妹妹或者女儿。
最令人开心的还是下雨天,感谢雨水的灌溉,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,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。好像躲雨人偶然避雨到人家的屋檐下,你总不好意思赶走吧?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,好像说:“这雨,害得我回不去了。”其实,我的心里是怎样高兴地喊着:“再大些!再大些!”
但我也不是个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,当三阳春正上座,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,我也饿得饥肠辘辘,那时我也不免要做个白日梦:如果袋中有钱够多么好!到三阳春吃碗热热的排骨大面,回来这里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弹簧沙发,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。我的腿真够酸了,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持另一条,有时忘形地撅着屁股依赖在书柜旁,以求暂时的休息。明明知道回家还有一段路程好走,可是求知的欲望这么迫切,是我舍不得放弃任何可捉住的窃读机会。
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,我又想出一个好办法,临来时买上两个铜板(两个铜板或许有)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。当智慧之田丰收,而胃袋求救的时候,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。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,回到家把口袋翻过来,细碎的花生皮便像雪花样的飞落下来。
但在这次屈辱之后,我的心灵确实受了创伤,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,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。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照的小诗时,跟增加了我的悲愤。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,我曾抄录下来,贴在床前,伤心地一遍遍读着,小诗说:
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,
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,
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。
开书摊的人看见这样,
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:
“你从来没有买过书,
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。”
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,
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,
他就不会看这老东西的书了。
穷人有好多苦痛,
富的永远没有尝过。
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,
他脸上老是有菜色,
那天他至少是没有吃过东西--
他对着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。
我想着这个小孩情形必定更苦,
这么饿着,想着,这样一个便士也没有,
对着烹得精美的好肉空望,
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。
我不再去书店,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,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。但一次,两次,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,终于有一天,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,我仍愿一试,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,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。
我再施惯技,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。当我翻开第一页时,心中不禁轻轻呼道:“啊!终于和你相见!”这是一本畅销的书,那么厚厚的一册,拿在手里,看在眼里,都够分量!受了前次的教训,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,多去几家书店更妥当些,免得再遭遇到前次的难堪。
每次从书店出来,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,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,踉踉跄跄,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。“明天早些来,可以全部看完了”,我告诉自己。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,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,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。
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没看见那本书时,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,我暗暗焦急,并且诅咒地想:皆因没有钱,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,世上有钱的人那么多,他们把书买光了。
我惨淡无神地提著书包,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,昨天在这里看书时,已经剩下最后一册。可不是,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,心整个沉下了。
正在这时,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,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(我多么怕受人招待!),我慌忙把眼光送上了书架,装作没看见。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骼膊,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:
“请看吧,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。”
啊,我接过书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,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。被冲动的情感,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的黑字上。
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,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。我合上了最后一页--咽了一口唾沫,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。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,好交还他这本书。在远远的柜台旁,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,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,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。
我低着头走出去,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,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,可是我浑身都松快了。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:
“记住,你是吃饭长大,也是读书长大的!”
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不够用,它应当这么说:
“记住,你是吃饭长大,读书长大,也是在爱里长大的!”
词语解释:
油鞋:一种涂上桐油,于下雨天穿着的鞋。
【赏评】
一、题眼明亮,耐人寻味标题是文章的眼睛,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。如果把文章比喻成人,透过这“心灵窗户”,一看就会接收到心灵世界传达出来的信息。“窃”的意思是“偷”,盗窃他人东西。那么把“窃读记”换成“偷读记”可不可以?不需多,只要念一遍就会发现问题,不可以的。“窃”除了书面语色彩浓烈、带些文雅外,还会让人联想到鲁迅先生笔下,在书店辩解的孔乙己形象。如果用“偷”,联想到的就是贼。“贼”在中国文化语境里,臭名昭著,负面影响太大了。课文中的“我”是不是这种人?显然不是,她爱读书,渴望读书,可惜没钱来买书。如此情况,怎么办?“窃读”产生就顺理成章了。追求知识历来是高尚行为,别说孩子,就是成人,也都是可以原谅和值得同情的。窃读何妨!一个“窃”字,用得精妙,品味再三,文尽而意远。“窃”字在体现题眼作用时,它还是贯穿全文的线索,作者紧紧围绕这条线索来安排材料。
(1)我跨进店门,暗喜没人注意。我踮着脚尖,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。(为什么要“暗喜”?因为是窃读啊!)
(2)急忙打开书,一页,两页,我像一匹饿狼,贪婪地读着。(读书慢点可不可以?为什么非要像匹饿狼?窃读不快行吗?)
(3)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,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,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,再走进另一家。(书店的老板发现,那就读不成了,所以害怕!)
(4)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,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……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,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。(店大欺客,客多欺主,所以要到顾客多的书店去窃读)
(5)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,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,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。就像在屋檐下躲雨,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?(雨为“我”窃读找了一个理由,老板总得有点同情心。)
这五个自然段的描写,无一不在凸显着“窃”——窃读。深挖“窃”字,我们就能找到阅读理解课文的突破口。“提领一顿,百毛皆顺”。一个“窃”字,耐人寻味。
二、矛盾心理,一咏三叹
因为“我”没钱来买书,所以要去窃读。窃读毕竟不是光荣事。你窃读影响了老板的生意,老板当然不高兴。而“我”读书的欲望又异常强烈,这就构成了“我很快乐,也很惧怕——这种窃读的滋味!”的矛盾心理。还有那幅插图也很有意思,画面十二个人物中,十一个男性——大男性,只有“我”一个小女孩,人海茫茫,这更增加了“我”的孤独。孤独必然滋生恐惧,这种矛盾心理在三、五、六、七自然段中有很具体的表现。
“暗喜没人注意。”如果有人注意到这个小女孩又来了,只看书不买书,情况不言而喻。这个“人”是谁?书店老板,或是伙计。书店不是免费图书馆,是要卖书盈利的,怎会欢迎来窃读的人。品味这句话,表面上没写恐惧,但读者可以感觉出“我”恐惧的心情——提心吊胆,边窃读边环顾,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。这样环境本不适合读书,而“我”还要勇敢无畏的来书店读书,爱读书的精神令人感动。
“我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。”手捧着书,眼观着书,还要高度警觉,要是有怀疑的眼光扫过来,就要知趣,就要换另一家书店去窃读。这种阅读经历是艰难的、矛盾的。可因为爱读书而不能割舍,因为爱读书而僭越名分——窃读!
“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。”还有伪装起来,伪装成别人的小妹妹、小女儿;还有雨下得越大越高兴。这样天气,老板会动恻隐之心,不赶人走。“我”再伪装一次:“这雨,害得我回不去了。”窃读的快乐冲淡了恐惧。可冲但也仅只是冲淡,却不能消除。在这个过程中,快乐和恐惧结伴相依,这一对冤家!这一对矛盾的孪生姐妹!
作者反复这样写,一咏三叹。“叹”什么?叹窃读的心酸历程。任何一个在思想文化领域取得成就的人物,都是以热爱阅读为基础的。我们现在多幸福,不但可以随便读纸质书,还可以读电子书,还可以网络阅读,完全用不着担心被老板赶出去。今夕对照,《窃读记》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,是引导学生爱读书的范本。
三、两相对照,尽写“饥饿”
初读第一段,“闻见炒菜的香味”,不觉生疑,饭店跟窃读有什么关系,是不是“风马牛”了?细读——特别是研究了第八自然段,“当饭店飘来了一阵阵菜香时,我已饿得饥肠辘辘,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:‘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啊!’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。”迷雾顿开,作者是把“物质食粮”和“精神食粮”两相比照着来写。作者没钱买书,精神食粮缺乏,饿啊!于是使用窃读来填充(但不能说填饱,因为时间有限,能读到的书有限)精神的“肚子”。作者在写物质食粮缺乏时,用的是忍耐——“饥肠辘辘”也是可以忍耐着的。细心的读者早已发觉,作家这样写,说肚子饿是虚,精神饿才是实,表现爱读书才是真。因为从小就有爱读书的精神陪伴作者,日后她才取得了那样令人瞩目的成就。比照能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,吸引读者,感染读者。《巴黎圣母院》中的吉普赛女郎和噶西莫多,一个美极,一个丑极,但心灵却纯洁如蓝天。正是因为比照,才使形象不朽!
四、首尾照应,浑然一体
中国人做事讲究有头有尾,善始善终。反映到文章中来就是前后照应,使人读了有一种结构紧凑、功德圆满的感觉。西方意识流小说在我们国家一直流行不了,原因就在于意识流小说写得散漫、跳跃,难寻脉络,读来让人如坠五里雾中。课文末尾,国文老师勉励“我”那句话:“记住,你们是吃饭长大的,也是读书长大的!”是很有艺术性的警句。众所周知,人不吃饭,生命就不能延续。而“读书长大的”就语意深长了。毕竟有些人是不读书的,他们照样引车种地打麻将,也都活得好好的嘛。可仔细想想,这些人要让他们从事高智力劳动,如写作、研究、设计、创新……成为精英级、家级、大师级人物就很难了。“长大”的“大”用得很好,不惟年岁增长,更指的是知识能力的增进、道德的完善、人品的完美。引用国文老师的话来结尾,除了有勉励、教育作用外,更主要还是照应文题《窃读记》,使文章浑然一体,画上圆满的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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